淇县机关事务中心淇县第一综合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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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淇财招标采购-2025-16 | |||||||||||||||
2、项目名称:淇县第一综合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9,750,600.00元 | |||||||||||||||
最高限价:6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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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消防维保,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一年一签)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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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