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采油井实时动态监测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14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仪器仪表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第二采油厂、第六采油厂所需的采油井实时动态监测装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该产品主要采集设备各类设备参数井液面、沉没度、电参(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电量等参数),集中控制各类井运行,采集各类参数实时监测井运行状态,减少人工巡视,指定启停计划,区时启停井,减少异常停机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井产量。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2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名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①、中标候选人为2名时: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比例不高于60%,估算金额不高于1379.05万元(含税)、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为比例不高于40%,估算金额不高于919.37万元(含税);②、中标人为1名时工作量为2298.42万元(含税)。③、在中标结果执行中,中标人被取消或暂停中标人资格以及中标人无法正常供货等原因造成实际供货中标人数量减少时,剩余工作量平均分配其他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 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6年7月15日,该中标结果供油田各用户单位使用。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如有其他单位想要使用,按照油田相关规定,经物资公司确认同意后,其他单位方可使用。
2.4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
2.5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2.6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2.8 QHSE要求:非危化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其他HSE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招标产品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液面”(或“自控系统”或“测控装置”或“自动化控制”或“仪器”或“仪表”)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发”或“设计”或“开发”或“组装”)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3投标人必须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提供样品(物资需求明细表第11项:油井沉没度监测集成装置(增强型) 数量1套、第14项:动态信息RFID电子标识卡 数量1件);【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得带有任何能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由招标中心进行编号盲评,如样品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标识、标志等,投标将被否决。样品按技术规格书的《样品现场测试方案》进行现场测试,测试结果作为是否满足技术规格书相应要求的依据。如不满足技术规格书的《样品现场测试方案》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所有投标人的样品都要保存在招标中心,中标通知书发放后返还未中标的投标人样品,中标人的样品由采油六厂进行登记保存,招标结果到期后退还;
3.4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至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当日),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产品为物资明细表第11项油井沉没度监测集成装置(增强型)(产品名称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如名称不同实质相同应出具说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一致),检测依据为技术规格书,生产(制造)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检验项目必须包括:液面测量精度(误差)和压力测量精度(误差),检验结果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报告原件扫描件,报告日期应在开标之日前(不含开标之日)。】【需提供相应检验(检测)机构开具的检验(检测)服务费发票原件扫描件和相应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发票销售方名称必须为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购买方名称必须为投标人】;
3.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技术说明文件并做逐项响应,以此作为判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的依据。技术说明文件完全复制粘贴技术规格书中的内容的投标将被否决);
3.6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必须完整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则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没有失信行为,则无需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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