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2]FJKY[GK]2025001-1
项目名称:扩容建设工程二期宿舍楼电梯机电设备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扩容建设工程二期宿舍楼电梯机电设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97,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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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2051227-电梯 | 扩容建设工程二期宿舍楼电梯机电设备项目 | 1(项) | 否 | 扩容建设工程二期宿舍楼电梯机电设备项目,数量:4台,质保期一年。验收要求: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 1,0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取得电梯准用证并投入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本项目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