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2025年10.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KGSF(ZB)-202517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珲春市2025年10.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延州农复[2025]21号文件关于同意珲春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全过程管理、施工、监理招标工作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农业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吉林省珲春市2025年10.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以实际工期为准);
(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4)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主要招标内容 |
建设地点 |
1 |
吉林省珲春市2025年10.5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
ZKGSF(ZB)-20251722 |
土壤改良工程深翻650.92亩;现浇混凝土渠道衬砌39.665公里,预制渠道衬砌46.497公里;格宾石笼9.168公里;涵洞418座(方涵35座、盖板涵293座、管涵90座),过水路面16座,农道桥4座,水闸37座;田间水泥路105.551公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格宾石笼2.179公里;田内小型侵蚀沟治理格宾石笼9.086公里,田块平整1898.3亩等。 |
珲春市春化镇、英安镇、敬信镇、板石镇、密江乡、杨泡乡、三家子乡、哈达门乡、马川子乡、河南街道、新安街道 |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6)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2025年)至少缴纳1个月的社保证明;
(4)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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