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81-00371
项目名称:兴城古城片区(西北片区除外)改造更新风貌控制规划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20000
最高限价(元):1920000
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1)履约期限:风貌控制规划成果应于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服务内容:
1、服务范围:本次项目规划范围为兴城古城片区(西北片区除外),约48公顷,服务内容包括:
(1)现状调研与评估:现状梳理、基础信息整理、确定重点规划区域。
(2)风貌控制规划:功能布局规划、功能业态引导建议、片区色彩控制、重点区域建筑单体立面导则、古城民居保护修缮及翻扩建导则、立面控制策略、街道风貌控制策略、改造组合策略、交通网络建议、重要公共空间控制策略、拆除和保留规划建议。
(3)兼顾古城保护、风貌控制和长远发展给出设计指引。
2、设计方面要求:
1)设计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设计规范。
B、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设计要求。
2)设计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工作,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标准。
3)提供成果要求
最终设计成果以纸质文本(4份)和PDF形式提交。按甲方要求提供。
(5)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及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招标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6)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热线支持:7*24小时,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风貌控制规划成果应于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