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联硕竞磋(工程)2025-005
项目名称: 玛沁县廉政教育警示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最高限价(元): 1249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玛沁县廉政教育警示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承诺格式自拟)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承诺格式自拟)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