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延州农复【2025】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汪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96%+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
2.2 标段划分及主要建设内容:
标段项目编号 |
标段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JLJY2025-NTSG001-1 |
2025年吉林省汪清县罗子沟镇1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一标段 |
汪清县罗子沟镇三道河子村 |
侵蚀沟护坡3473m,沟头防护10座,谷坊52座,石笼挡墙12903m,排水沟4563m,管涵34座,方涵30座,田间道路47730m,过水路面848m。 |
90144903.99 |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4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78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⑤禁止经核实存在虚假信息的投标单位或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的提供虚假信息的有关单位在2年内参与本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活动。
3.5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遵从可兼投不可兼中原则;(例如:投标人被评委会评选为一标段中标人后,可进入其他标段评标程序,但不具有中标资格,评标顺序按开标时间的顺序进行,以先中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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