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8年广东石化公司防爆工具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14-WZ1230
本招标项目2025-2028年广东石化公司防爆工具框架采购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中国石油广东石化公司为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芳烃+12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包括炼油生产装置、化工生产装置、储运设施、辅助设施、公用工程、配套的原油码头、产品码头及商储库等装置。
2.2招标范围为:广东石化公司生产、辅助装置区域范围内正常生产期(包括大检修期间)所需的防爆工具。
2.3项目名称:2025-2028年广东石化公司防爆工具框架采购公开招标
2.4项目单位: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2.5物资名称:防爆工具框架,具体见附件防爆工具物资清单,共234项。
2.6概算金额:450万元(含税)
2.7框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或合同总结算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含税)(以先到为准)。
2.8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据实结算。
2.9最高限价: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见附件防爆工具物资清单。
2.10交货期:合同期限内,按招标人要求到货。
2.11交货地点:广东石化仓库。
2.12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必须为本标的物的制造商。
3.1.2参与报名供应商要求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物资供应商,供应商类型为制造商,并且有A59的物资处于正常状态。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状态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均为无效。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云梦泽平台系统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1.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5自2022年1月1日起,投标人的产品(本次招标标的物)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公布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但经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评标时以评委查询为准)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2024年度3年平均资产总额小于平均负债总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或按照相关规定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投标人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或财务报表上一年度期末数值与本年度期初数值不一致,应提供依据审计报告意见或建议对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说明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满足该要求的,其投标均会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防爆工具销售业绩(累计)不低于300万元。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及发票验真,金额以发票累积金额为准。注: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列表,并按照发票金额进行汇总,若汇总有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处理,须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合同扫描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物资明细、金额。发票应与合同对应,发票验真应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的验真截图(提供的发票和发票相关查的查询截图必须清晰可见),查询时间需为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同时评委现场可抽查验真。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制造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摩擦压力机300t(含)-1000t、1000t(含)-2500t(含)至少各1台的发票的清晰彩色扫描件、设备全貌及铭牌照片,证明设备为自有(如购置的是二手设备,除发票外,还需提供购置合同扫描件)。
3.5防爆性能检测报告:提供CNAS/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防爆工具(铍青铜防爆等级ExIIC)检测报告与合格证扫描件,合格证签发日期应早于2025年1月1日,且有效期覆盖开标之日。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2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被招标人取消市场准入)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查询路径: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主页--企管法规部--通知公告--广东石化承包商黑名单及失信承包商台账)。
3.7投标人须承诺其提供的产品及技术没有、也不会侵犯第三方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人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利益,如因此产生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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