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2025年海洋橇装三相分离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2025年海洋橇装三相分离器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油气生产技术分公司2025年海洋橇装三相分离器采购项目,该项目已批复,资金已落实。招标控制价:含税216.96万元(含13%增值不含税192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9.8MPa海洋橇装三相分离器1套,天然气处理量≥160万Nm3/d,液体处理量≥1500m3/d,设备净重≤15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海洋橇装三相分离器技术要求。
2.4 交货期: 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验收交付。
2.5 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中石油海洋工程公司基地码头。
2.6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招标人承诺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GB/T19001或等同)证书。
(3)投标人应为制造商,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类,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3.2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油田用油气分离器类销售业绩含税不低于400万元。提供与业绩证明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封面、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以及对应的销售发票。在这期间尚未结算开票的业绩,应提供业收货方出具的加盖公章书面证明材料和结算单等。
3.3.3 财务要求: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一个完整年度(2023年或2024年)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但不限于报告封面、审计意见页、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 : 投 标 人 财 务 审 计 报 告 需 在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附该网站查询截图。
3.3.4质量保证期:承诺设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的质量保证期**个月,(低于12个月,否决其投标。)
3.3.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反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行为,安全环保业绩良好,提供承诺书。
(4)如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过,应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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