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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SZ0400G25082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已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地点:佳木斯鹤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桥附近
2.3项目规模:改造跨江干管总长3.7km。在原跨江干管线位平行处敷设跨江干管1根,管径为DN 1400。其中,盾构段1.2km,直埋开挖段2.4km,顶管段0.1 km,盾构直径为5.4m。穿坝一处,施工方式为顶管,顶管长度100m,套管直径为2.5m。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监理内容
2.5监理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监理期限458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2.7付款方式:按项目进度进行拨款(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29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9月1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2022年9月1日-2025年9月1日)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承诺书,承诺本项目中所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书必须提供联系人名字, 联系电话及邮箱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保证本承诺中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可随时解答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提出的疑问。如电话联系不到投标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其他单位无关。(承诺书格式自拟)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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