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省道S523 线公路灾害整治工程已由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523 线公路灾害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彭水发改审〔2025〕2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S523线灾害整治工程项目施工图的批复(彭水交发〔2025〕9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2024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公路管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彭水自治县郁山镇:S523线K71+830-71+930处、S523线K72+240-72+400处、S523线K72+840-73+000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整治灾害公路420m,分别位于K71+830-71+930段、K72+240-72+400段、K72+840-73+000段,项目路基宽度7.5m-8.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主要治理措施:半山洞倒悬体危岩清方40035.7m²,挂网喷锚11796m²(10cm厚C25喷射混凝土),新建C20混凝土边沟152.25m²(边沟长420m),修复已损坏路面结构4cm厚SBSAC-13C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3200m²、6cm厚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200m²,恢复已破坏的波形梁护栏360m,交通标线173.88m²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651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和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12 个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12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 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