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崆财采备字【2025】01162号
项目名称:慢病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1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慢病信息管理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7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慢病信息管理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合同包2(慢病管理中心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72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医疗设备 | 慢病管理中心设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26,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慢病信息管理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合同包2(慢病管理中心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慢病信息管理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5)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合同包2(慢病管理中心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5)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6)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