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抬头寺遗址考古调查勘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502000058
交易编号:XT-ZC-20250825-02-01
2.项目名称:新泰市抬头寺遗址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方式
4.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5.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入场开展工作日起9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价格评审项中,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本项目按照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或为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考古调查勘探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②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③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