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NXDDLFW-【2025】033
项目名称:宝鸡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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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宝鸡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与分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