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 (燃气调压箱)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15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物资公司机械设备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主要是天然气分公司所需燃气调压箱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3名的为中标人。进入第二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2名小于等于预选中标人数量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实际中标人为3名时,招标项目工作量分配比例为50%:30%:20%。实际中标人为2名时,该招标项目工作量分配比例为为60%:为40%;实际中标人为1名时,招标项目工作量全部分配给该中标人。1、如供应商中标后,因特殊情况无法供货且未签订合同的,将该供应商的全部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2、如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无法供货的,将该供应商全部工作量的估算金额减掉该供应商已签订全部合同金额后,将该供应商的剩余工作量平均分配给其他中标人。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上一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上一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之日起,至该招标结果执行完毕或招标结果中标有效期截止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最新集中采购结果为止,最长至2027年7月15日,该中标结果供油田各用户单位上报计划使用。该中标结果仅限物资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如有其他单位想要使用,按照油田相关规定,经物资公司确认同意后,其他单位方可使用。
2.3 交货日期:用户规定期限内。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大庆)。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燃气调压”或“燃气设备”)的(“生产”或“加工”或“制造”或“研发”)的字样,认证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或后缀。【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投标文件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开标当日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www.cnca.gov.cn上查询结果应均为有效】;
3.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元件组合装置,许可证备注内容必须包含“燃气调压装置”和“工厂化预制管段”字样。【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的许可证书原件扫描件,证书的颁证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证书的有效性以开标当日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https://cnse.samr.gov.cn/info-pub/pub上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
3.6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结构化的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必须完整填写其投标产品的品牌及规格型号;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有失信行为,则保留查询截图存档,如没有失信行为,则无需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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