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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已由双鸭山市水务局以双水字[2024]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加地方一般债,招标人为集贤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芦苇拦河闸拆除重建工程施工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9 月 2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9 月 26 日,共365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竣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3建设地点:集贤县。
2.4 本项目总建设规模:本次新建芦苇拦河闸在原址拆除重建,新建工程采用钢筋砼结构,型式为开敞式,拦河闸由进口护砌段、铺盖段、闸室段、消能防冲段、海漫段、上下游河道两岸护砌、新建水闸信息化系统、新建雨量水位一体化站和安全监测设施等。(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12254102.8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5年05月- 2025年07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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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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