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Y[2025招]0828号
项目名称:全国双拥模范城文化标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国双拥模范城文化标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9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3,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全国双拥模范城文化标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9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国双拥模范城文化标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8)《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国双拥模范城文化标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不得被“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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