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DT政采2025-012
项目名称:佳县2025年度第二批17个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勘查设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3,3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佳县2025年度第二批17个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勘查设计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93,3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93,3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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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佳县2025年度第二批17个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勘查设计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93,3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2025年度第二批17个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勘查设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2.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佳县2025年度第二批17个地质灾害大核查隐患点综合治理勘查设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 2024年企业年度报告书);
3.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3.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会计报 表 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