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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南沙南二路东延项目部新型滚动承缆装置询价采购

询  价  函 (新型滚动承缆装置)

询价编号:ZT11(10)-NSN2LDY-XJ-2025-18

                        公司:

因 广州 城市建设施工需要,我公司 南沙南二路东延项目部 拟采购一批新型滚动承缆装置(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新型滚动承缆装置

12位全轮


102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二十涌

需配套膨胀螺栓

2

新型滚动承缆装置

12位无侧轮


402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按实际进场数量进行验收,并经检测合格。

5.质量要求:详见图纸要求。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按指定时间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二十涌。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 3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85 %货款,4个月内支付供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97%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 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中标单位需在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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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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