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13-25J6-FG0028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钢筋混凝土套管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海安段)工程施工二标段(303+304),本项目呈南北走向,位于百川路以北,海安隆政泵站以南,沿线环境主要以林地、田地为主。途中顶管下穿红旗河、宁海线、黄海大道、老通扬运河等多条道路及河道。管线全长总计约为12.9km。
(1)303段为百川路至黄海西大道段,管线全长约2.5km,管径为DN1800单管,管线工程埋管段管材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管,顶管段、过障碍等部分特殊管段管材采用钢管。
(2)304段为黄海西大道至海安隆政泵站段,管线全长约10.4km,管径为DN1800单管,管线工程埋管段管材主要采用球墨铸铁管,顶管段、过障碍等部分特殊管段管材采用钢管。
工期600天
2、采购范围:钢筋混凝土套管招标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钢筋混凝土套管 |
内径DN2200 |
520 |
m |
3、采购数量
注:以上数量均为暂估数量,仅供报价参考,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若因不可抗力、设计变更、施工计划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5-9-25
5、交货地点:南通东台管道联网供水(海安段)工程施工二标段(303+304)施工现场
6、付款方式:
6.1以银行转账或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行融易信、国内信用证等相关金融工具支付。
乙方不能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乙方也不能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否则因该事项导致甲方产生税务风险,造成甲方税款损失的,乙方需承担上述税款损失及对应税款损失一倍的罚款。税款损失包括不限于因税务机关处以的补缴税款以及对应的滞纳金、罚款等一切经济损失。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行融易信、国内信用证等相关金融工具支付,向银行申请融资的除外。
6.2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现场数量结算,每月月底为结算日期。其数量经买卖双方核实无误签字后且提供国家规定的正规合法发票(一票制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并提供对应收据,甲方收到发票及收据后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月累计货款的80%,供货结束6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至货款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产品质量保证期2年,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全面承担,竣工结束后7日内结清质量保证金。
因工程款滞后等原因导致价款支付延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因此断供和迟供,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耐心等待。若甲方因此采用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行融易信、国内信用证等相关金融工具支付时,乙方应给予理解和同意,乙方不能因此附加其他要求。以上供应链金融,云信,电建融通,银行承兑产生的贴息费,平台费等财务费用以及税金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提供清晰的供货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合同总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
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价,一经发现,则所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次的报价;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报价。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