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CG-YSRSJ-20250827
项目名称:永寿县人社局消防整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2,209.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永寿县人社局消防整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2,209.8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2,209.8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652209.8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2,209.8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人社局消防整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寿县人社局消防整改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提供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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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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