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7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44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7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第二批)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7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2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或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
2.3采购内容:2025年至2027年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本项目采用统采、统签、分结、分付方式实施,由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下属各车辆所属单位向承包人结算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经营范围为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小型车客车维修)。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5项及以上车辆维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能反映主要服务范围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处理。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9月04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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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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