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轮南CCUS项目修井技术及配套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轮南采油气管理轮南油田轮南2TⅠ油组实施CCUS-ERO先导试验,受效井均为老井不满足《CCUS井井完整性管理技术要求》,根据统一部署安排,确保CCUS受效井井筒及井口安全可控,需实施修井作业,更换井口装置及井内管柱以满足生产。
2.2招标范围:
1. 装备材料:XJ750型及以上修井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特车、值班车、设备搬安、生产生活水、修井液材料、钻具、基础修井工具、完井工具、油料及生产设备配件等,不包含井控装备、油/套管、采油树以及中石油集团公司禁止乙方供应的物资、材料。
2. 辅助施工:运输车辆、安装、液面监测、钻磨套铣等复杂处理技术服务、固井等。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2.4服务地点: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所辖轮南2-25-15、轮南2-S3-7、轮南2-34-4井。
3.1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资料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3)投标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大修企业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大修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施工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影印件或承诺书。
(4)投标人拟投入的修井队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允许在塔里木油田实施大修或试油或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如果没有取得塔里木油田实施大修或试油或修井或钻井作业的队伍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在施工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队伍资质影印件或承诺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具有至少1井次修井(井深达到5000米及以上)项目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需标明井深);(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影印件;(3)提供结算资料影印件。
3.3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投标人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1.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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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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