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厂房(赛达世纪大道17号)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508401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PQ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厂房(赛达世纪大道17号)项目 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投内备【2025】44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赛达伟业有限公司。 国内银行贷款455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19500000元 建设规模为
12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市赛达伟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西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世纪大道17号新建厂房项目,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约12000平方米,本次新建厂房实施包含新建厂房及相关配套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开发区赛达世纪大道17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新建厂房(赛达世纪大道17号)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11418平方米,项目占地22733.68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11418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11418平方米,结构类型:钢框架、门式刚架,层数:地上1层,无地下,建筑高度:建筑高度12.8米,最大跨度:30.85米,最大基坑深度:3.3米。涉及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装修、外网配套等专业。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5100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15日 至 2026年10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证书,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