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负压摊晾系统配套冷源设备购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负压摊晾系统配套冷源设备购置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老窖智能酿造技改项目负压摊晾系统配套冷源设备购置(项目名称)已由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111-510502-07-02-477084】JXQB-0288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老窖酿酒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负压摊晾系统配套冷源设备购置(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江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11-510502-07-02-477084】JXQB-0288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项目内容:
拟建设2套冷源设备向项目负压摊晾系统提供工艺冷冻水,具体情况如下:
本项目总共2个车间,每个车间配置1套冷源设备,冷源设备的冷冻水进/出水温度为20/10℃,每套冷源设备制冷量不小于2885kw。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具备设备安装工作面且收到招标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 120个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验收合格标准。(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具备离心式冷水机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离心式冷水机组供货业绩,以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离心式冷水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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