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农村聚居点照明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 汉源县农村聚居点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汉源县农村聚居点照明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汉发改投资〔2025〕20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汉源县2023-2024 年革命老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汉发改投资〔2025〕20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德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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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地点:汉源县富林镇、九襄镇、富泉镇、唐家镇、富庄镇、清溪镇、安乐镇、乌斯河镇、大树镇、前域镇、宜东镇、晒经乡、永利乡、富乡乡、河南乡、片马乡、马烈乡。
2.2建设规模:新建太阳能路灯3389盏,维修太阳能路灯77盏。 2.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含变更)和相应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及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6项目概算总投资:9711600元。 2.7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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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照明工程施工类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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