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S25GZ16154
项目名称: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95,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395,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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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395,3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1.2)根据有关政策,视同为小微企业的其他情形:1.2.1)若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1.2.2)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大学城体育中心饭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按《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或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