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3969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兴华街校区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3969001001)已由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并审管投批字[2024]59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市财政资金解决,招标人为太原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街3号,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兴华街校区内。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496.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874.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622.53平方米。主要内容为新建教学综合楼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及室外管网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6681.18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兴华街校区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施工:
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兴华街校区教学综合楼新建项目施工: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 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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