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116250819129466-51266350
项目名称:江南大道南侧(沪东造船厂路段)沿线环境提升项目
预算编号: 5125-11617191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80000元 (国库资金:11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179116.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江南大道南侧(沪东造船厂路段)沿线环境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江南大道南侧(沪东造船厂路段)沿线环境提升项目,一项。清单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其他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 30天。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行业;
5.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9.提供反映投标人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在同一项目中与设计、评估咨询、招标代理、代建、监理单位等有关联的单位应当主动提出回避,也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工作;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