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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703G25082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饶发改字[2024]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晟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饶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饶河县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饶河县饶河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管径DN25至DN600市政老旧供热管网5439米,改造管径DN50至DN125楼体单元立管及地沟内管道638米,改造混凝土井21座,新建换热站3座,对城区内20个换热站进行增容改造、阀门及过滤器改造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计划工期:共29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招标控制价:45,000,041.6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书面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要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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