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自贡井盐产业园项目(三期)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标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贡井盐产业园项目(三期)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改局〔2020〕188号、荣发改审批〔2024〕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井源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荣县井源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荣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改局〔2020〕188号、荣发改审批〔2024〕7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荣县经济开发区及来牟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自贡井盐产业园项目(三期)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标段占地约50亩,4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
2.3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1)勘察:勘察(初勘、详勘) 及其它勘察工作内容与后期跟踪服务等。(2)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初步设计审查、配合施工图审查、配合预算评审及其它设计工作内容与后期跟踪服务等。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6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为40万元及以上的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金额为1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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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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