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建筑垃圾分选和破碎设备采购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5-510525-04-01-202991】FGQB-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蔺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县蔺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垃圾分选和破碎设备采购(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5-510525-04-01-202991】FGQB-02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胜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占地约20亩,更新改造建筑垃圾处理厂1座,完善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更新购置建筑垃圾拆解线1条、建渣运输车辆 10 辆、进出场计量设备1台和市政设施制品生产设备,预计建成后形成 20万吨/年建筑垃圾制市政设施制品处理能力。
2.3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4数量、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古蔺县。
2.6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下达指令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满足第五章 供货要求。(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个(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建筑垃圾处理设备供货业绩。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