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225210200017228-XM001
项目名称: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城市副中心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专班相关课题研究项目
预算金额:262.0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62.0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名称
包号
数量
标包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
进一步整合资源推动城市副中心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专班相关课题研究
1
1项
262.052
开展城市副中心通勤效率提升研究、副中心高质量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布局规划研究及推动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智能综合立体交通网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提交全部工作成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道路交通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一项或多项技术职称。
3.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出现本条规定的情况,只接受第一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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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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