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LGC-FW-JLXS-2025-0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员工体检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以中油吉销质字〔2021〕32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资金来自福利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共计约1157人,开展2025年度体检工作。35周岁以下32人左右;35-45周岁215人左右;45周岁以上910人左右(暂定),最后以实际发生人数金额结算。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长春销售分公司共计约1157人,开展2025年度体检工作。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预估金额:195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4 服务地点:长春市。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2.6服务标准:符合《员工健康体检规范》(Q/SY12470)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付款方式和条件:根据实际体检人员人数,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招标方按发票金额转至中标人账户。
2.8 最高投标限价:
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下员工健康体检费用为700元/人次、一线员工750元/人次;
35周岁至45周岁(不含45周岁)员工健康体检费用为1050元/人次、一线员工1100元/人次;
45周岁及以上员工健康体检费用为1750元/人次,一线员工1800元/人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具备职业病科(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年限起提供至2024年即可)。
3.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提供合同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