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JSZH-G2025-0086 项目名称: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样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146.560000万元(采购包1:45.440000万元;采购包2:35.840000万元;采购包3:33.280000万元;采购包4: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4.7280万元(采购包1:44.872万元;采购包2:35.392万元;采购包3:32.864万元;采购包4:31.6万元) 采购需求: 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抽样检测服务,检测范围、服务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注:本项目共设4个标段,投标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4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中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由评分排名第1名中标。两个及以上标段评分排名均排第一的情况下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优先中何标段。如某标段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已经中了其他标段,则该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中标,依次类推。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或2024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必须具备地西泮、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硝唑、孔雀石绿、氯霉素、诺氟沙星、氧氟沙星、甲氧苄啶、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以上12个项目的检测能力;(4)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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