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X2025-HW-GKZB044
项目名称:太仆寺旗消防救援大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338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1
建筑及装饰标段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076519.35
2
设备标段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66866.65
合同履行期限:1包标的提供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2包标的提供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包:建筑及装饰标段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国家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包:设备标段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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