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吴起县郭店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项)二次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2831;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吴起县郭店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吴起县郭店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吴行审投资发〔2025〕23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吴起县水土保持工作队,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同创启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66km2,其中综合治理面积7.474km2。封育治理1.392km2;配套修缮生产路1.6km,蓄水窖3口,疏林补植7260株,行道杨1605株,封育碑1处,落实管护人员1人。
项目概算总投资469.90万元;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
监理标项工作内容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吴起县郭店子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并提供本单位近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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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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