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鲁班工坊国际化数字智能管理展示平台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ZC-2025-0713)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鲁班工坊国际化数字智能管理展示平台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ZC-2025-0713)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7日 发布来源: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C-2025-0713
项目名称: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鲁班工坊国际化数字智能管理展示平台制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44.0万元
最高限价:144.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开发,部署,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7)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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