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24-2531Z2094877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124.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4.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标的及采购限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分子影像与核医学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1项
人民币124.9万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项目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区(广州市海珠区盈丰路33号)
3.简要技术需求:系统出现故障时做到1小时内远程技术支持,故障严重或医院要求的情况下做到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并在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完成故障处理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软件系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1年质保,硬件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3年质保。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022年至2024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5.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工业。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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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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