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天顺矿井21采区地面综合物探勘查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天顺矿井21采区地面综合物探勘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谈判采购,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通过施工地面三维地震和瞬变电磁综合物探,进一步查明21采区中4、中2等煤层赋存情况、含水层富水情况以及5m以上落差断层发育情况,符合矿井实际,满足《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等规程规定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县博尔羌吉镇新疆天顺矿业有限公司天顺矿井;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及报告编制工作;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矿山隐蔽致灾普查规范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B、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地面三维地震勘探和瞬变电磁勘探项目业绩(2022年08月01日至今承揽的类似项目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内容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C、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工程、物探或水文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D、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08月 28 日09:00时至 2025 年09月 04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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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