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JHCG-G2025-0016 项目名称:胡埭镇安置小区电梯综合保险服务 预算金额:1350.000000万元(采购包1:541.667400万元;采购包2:808.332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45.5430万元(采购包1:501.4461万元,采购包2:744.0969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胡埭镇安置小区电梯综合保险服务涉及胡埭镇6个社区合计604台电梯设备进行包括不限于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维修、年检、应急演练、安全培训宣传、电梯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阻车器功能安装、保险服务。其中富安社区、富润社区、花汇苑共计235台电梯;马鞍苑、张舍苑、立人花园共计369台电梯。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采购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新成立公司除外、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10.投标人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资质证明扫描件(详见“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之3中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采购包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财产保险的必备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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