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ZZ-G2025-0023 项目名称:邮局新弄、米店弄及周边老旧住区改造更新、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评估及劳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2.000000万元(采购包1:50.000000万元;采购包2:50.000000万元;采购包3: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标段一: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标段二: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标段三: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元)。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邮局新弄、米店弄及周边老旧住区改造更新、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评估及劳务采购项目一标段 1、 服务内容: 1.1入户调查:入户对房屋的坐落、产权人、产证面积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对; 1.2评估服务:入户对房屋进行测量出图,并对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1.3劳务服务:包括品类和政策解读宣传、出具资金结算单、签订协议、辅助搬迁等综合服务。 第二标段:邮局新弄、米店弄及周边老旧住区改造更新、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评估及劳务采购项目二标段 1.服务内容: 1.1入户调查:入户对房屋的坐落、产权人、产证面积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对; 1.2评估服务:入户对房屋进行测量出图,并对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1.3劳务服务:包括品类和政策解读宣传、出具资金结算单、签订协议、辅助搬迁等综合服务。 第三标段:邮局新弄、米店弄及周边老旧住区改造更新、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一期)评估及劳务采购项目三标段 1.服务内容: 1.1入户调查:入户对房屋的坐落、产权人、产证面积等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对; 1.2评估服务:入户对房屋进行测量出图,并对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1.3劳务服务:包括品类和政策解读宣传、出具资金结算单、签订协议、辅助搬迁等综合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腾房为准(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单位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为无效投标),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三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 (4)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5)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响应单位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成交,每个标段成交单位为一名。评审时将按一至三标段自然顺序进行评审。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各标段的成交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本招标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应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响应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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