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KL-D润滑脂定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WZ-27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KL-D润滑脂定制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脂公司)由于产能受限无法及时保供KL-D润滑脂及该产品属于低毛利产品。为了该产品的市场保供及提高毛利水平,需要定制生产KL-D润滑脂,本次拟采购KL-D润滑脂1000吨,采购额概算959.902725万元,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描述 |
执行标准 |
2025年预计需求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最高限价(元) |
1 |
昆仑KL-D润滑脂 3号 |
Q/SY RH 15XB•0219-2023 |
445.3 |
9765 |
4348354.5 |
2 |
昆仑KL-D润滑脂 2号 |
Q/SY RH 15XB•0219-2023 |
307.35 |
9565 |
2939802.75 |
3 |
昆仑KL-D润滑脂 1号 |
Q/SY RH 15XB•0219-2023 |
117.6 |
9450 |
1111320 |
4 |
昆仑KL-D润滑脂 0号 |
Q/SY RH 15XB•0219-2023 |
66.75 |
9300 |
620775 |
5 |
昆仑KL-D润滑脂 00号 |
Q/SY RH 15XB•0219-2023 |
46.5 |
9200 |
427800 |
6 |
昆仑KL-D润滑脂 000号 |
Q/SY RH 15XB•0219-2023 |
16.5 |
9150 |
150975 |
合计 |
|
|
1000 |
/ |
9599027.25 |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2.4交货地点: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7付款说明:每月按实际交付量据实结算,货到票到挂账后60天自然日内现汇结算。
2.8其他说明: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提供分/总公司的相关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3.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
3.3.1.2 投标人必须为标的物制造商,有生产标的物需要的主要生产设备,提供投标产品的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台账、主要生产标的物设备的购置发票等证明材料(可以遮盖价格等信息)。
3.3.1.3投标人须提供对应招标产品的技术指标信息(控制指标及典型值),并要求产品指标逐条响应,保证技术指标全部响应无偏离。
3.3.1.4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3.3.1.5 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设施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须提供承诺书)。
3.3.1.6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
3.3.1.7 投标人须承诺:在交付货物时,投标人应同时向买方提供货物出厂测试记录或质量合格证明材料,以及涉及该货物化学成分分析参数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足以证明能满足第六章技术部分中产品验收标准等技术要求;质保期内,只要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出现任何其他可能或者已经影响该等货物的正常使用用途或其他用途的情形,投标人均应在招标人发出通知之后12小时之内予以响应,并负责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之内将该货物更换。
3.3.1.8 因技术准入限制,如投标人尚未通过招标人技术准入,在本次招标中,需对其产品进行技术后评价,其油样送检相关单位评定,如研究所审批准入通过,参与授标;如未通过,则顺延至下一位中标候选人。
3.3.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份标的物的合同业绩(所提供的合同必须显示标的物的数量,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对应发票)。
3.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3年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资不抵债的将被否决);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须提供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首页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
3.3.4.3在“*”网站(*)失信信息公告查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4.4需承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
g.com/#/blacklist)。
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其他要求:
- 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 不接受分包、转包。
- 卖方必须安装昆仑必达系统及相关硬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