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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2025年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安县2025年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庆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庆发改发(2024)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匹配,招标人为庆安县地下排水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为:SZ0000G250822002001,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庆安县2025年排水管网新建及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能源街:DN300管线104米,DN800管线1070米,雨水口26座,检查井26座;盛世鑫城南路:DN300管线72米,DN600管线235米,雨水口12座,检查井6座;迎宾路:DN300管线460米,雨水口25座;庆新路:DN300管线1568米,雨水口112座;平房区:DN300管线700米,DN400管线2200米:电厂南路:DN300管线56米,DN800管线585米,雨水口28座,检查井14座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9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控制价:11989371.17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建设地点:庆安县县城内;
2.7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匹配;
2.8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备案证明;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承诺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
3.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上查询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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