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CJZB-G2025-0146 项目名称:景德路院区停车场设施更新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00) 采购需求: 1、按照要求完成产品的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2、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结束;免费质保期为验收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明细表中含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明细表中为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维修);若为新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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