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JSYG-G2025-0001 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医院门诊导医导诊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5.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2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淮安医院门诊导医导诊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 2.提供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之一: (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为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注: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分支机构同时提供总公司相关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即可参与。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4.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四):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承接。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