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EVA装置建筑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ZXSJ-2025-FW-0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EVA装置建筑工程检测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第五批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股份工程物装〔2024〕215号) 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30万吨/年管式法EVA主装置、EVA包装库房(包含火车站台和汽车站台)建筑工程检测。
2.2.1工作内容:
本招标项目建筑工程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道路工程检测等内容。
2.2.2服务标准:工程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日起—2028年12月31日完工(按项目安排进行检测)。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和各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2.4.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化工转型升级项目10万吨/年釜式法EVA装置、30万吨/年管式法EVA主装置、EVA包装库房(包含火车站台和汽车站台)建筑工程检测。
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的检测工作量为准,进行据实结算。
与本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范围: 无 。
2.4.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最低投标限价见报价方式。
2.4.3合同估算额:440.00 万元(含税) 。
2.4.4报价方式:本工程以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协会下发的《吉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收费标准》【2023版】为计价依据(详见附件1),不再计取其它附加调整系数。结算方式:根据检测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其他未尽事宜,执行《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2年版)规定。
实行让利报价,报出让利系数的百分数。(注:投标人所报出的百分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最高投标限价:让利比率不低于 25 %。
2.5.5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
2.5.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
1.2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厅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表);
1.3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许可的检测专项至少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建筑节能、道路工程五个专项。
1.4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建设工程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拥有固定的检测试验场所;(中标人需提供试验室设立盖公章的承诺书,并保证试验设备、人员等满足项目检测需要。)
1.5投标人中标后,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1.6投标人中标后应具备试验数据上传至建设工程所在地政府监管平台条件。(需提供盖公章的承诺书)
2、业绩要求
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单项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已完工建筑工程质量及材料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至少涵盖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等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相关证明 。(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近3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即可)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6投标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如无以下情形,作书面承诺:
(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在近来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不按评标委员会规定澄清、阐明或补正的;
4.7需要网站证明的内容,要提供真实的网站截图图片。
4.8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及《吉林石化公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受到集团公司级或吉林石化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惩戒。
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需提供学历及职称相关证明材料)
5.1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提供劳动关系及社保证明文件)。
5.2技术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提供劳动关系及社保证明文件)。
5.3质量负责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岗位证书,(提供劳动关系及社保证明文件)。
6.检测设备仪器要求
6.1检测单位必须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检测设备仪器配备应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的需要,且应经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设备仪器检定证书证明文件)。
6.2检测设备仪器应根据被检工件的实际情况合理选配。(书面承诺检测设备仪器数量需满足检测进度需求)。
7.避免同体检测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相关单位 |
单位名称 |
备注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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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单位 |
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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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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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
吉林梦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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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对应以上各项要求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顺序、集中放置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必须清晰。
9.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2.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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