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清运服务-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公司生产厂区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清运服务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按照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和地方环卫部门要求,对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露华厂区、江场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常规工业垃圾进行收集、打包、转运和处置。清运车辆、工具及打包物等由乙方负责提供。每天将甲方露华厂区、江场厂区设置的3个垃圾站的垃圾进行清理、收集、打包、清洁、消毒,确保厂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符合市容市貌的相关要求。同时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垃圾处理场处置,工业垃圾转运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垃圾储存场进行处置。遇特殊情况时,当日乙方可临时追加清运次数(全年在10次以内),不另行计费。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3 服务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露华厂区、江场厂区设置的3个垃圾站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甲方验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 / 资质,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相关要求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要求(见第六章十(一)),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8?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8?3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3 未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未提供或提供的截图不准确、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08月26日下午18时30分至2025年08月29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1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四川红华辅楼210室。
5.2 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文件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集采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集采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
5.3 电子版文件递交: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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