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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塔里木油田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塔里木油田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招标项目资金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按照集团公司清洁替代、战略接替和绿色转型总体部署,积极探索油田发展转型新技术、新模式,积累新能源建设及运行管理经验,为建设绿色低碳油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老油气田工艺系统用能优化和清洁能源利用,推进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清洁替代用能转型高质量发展;

2.招标范围:

①东河绿色低碳新能源综合利用工程(清洁替代):

(1)单井井场分布式光伏:4座封井井场各新建1座分布式并网型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1173.42kWp;

(2)东河四分布式光伏电站:新建1座分布式并网型光伏发电站,装机容量2324.70kWp;

(3)哈六联采出水余热利用:新建1套稠油热泵橇2690kW、1套稀油热泵3030kW、1套含油污水余热换热器(壳程20G 管程20G)、1套稠油供热换热器(壳程20G 管程SS22053);

(4)东河气站分子筛余热利用:新建1台分子筛再生气换热器。

②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具体设计内容以可行性研究批复及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设计委托书确定的设计范围为准;

3.服务地点:塔里木油田东河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沙雅县境内;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无;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日(不得少于9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⑦.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⑦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及资质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总公司资质及状态正常视为有效)

6.业绩要求: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具有在地面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封面、服务内容、合同价款、签章页),结算资料扫描件(造价审定单或结算单或发票),采用年度合同委托的项目需提供对应的委托书。

6.QHSE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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