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GX-2022-54(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配建工程——华阳大道(新程大道)上跨桥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GX-2022-54(1002/071/05/08)轨道交通、城镇住宅、商服用地项目配建工程——华阳大道(新程大道)上跨桥施工 / 标段已由高新区以川投资备【2305-510109-04-02-529851】第FGQB-02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高新区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305-510109-04-01-529851】第FGQB-02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概况与规模:
2.2.1概况
华阳大道(新程大道)上跨桥位于高新南区东寺社区,西接华阳大道,东接新程大道,其中主线桥起点位于华阳大道与雅和南四路交叉口,自西向东依次上跨梓州大道、红星路车辆基地、洗瓦堰及锦和路,落地止于新程大道与新程南一路交叉口;结合交通转换需求和工程建设条件,设置华阳大道右转进城下桥匝道接入梓州大道辅道。项目范围全长约990米,其中主线桥全长约893米、桥宽24~45米,工程内容主要包含主线桥、两侧慢行桥、右转进城匝道桥、跨洗瓦堰地面桥等桥梁工程(含道路、交安、给排水、电力、通信、海绵城市、电气、景观绿化、管网、照明等配套工程)。
2.2.2规模:见招标图纸。
2.3招标范围:
(1)本项目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桥梁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力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给水工程、外电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
(2)与项目有关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永久和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工程,河道沟渠改造工程,管线悬吊(保护),管线迁改,临电引入工程,临时交通安全设施及临时交通信号、系统监控工程,围挡工程,市政设施迁改及恢复工程,建(构)筑物的迁改工程、绿化工程迁移及恢复工程、压力井及其所有管线迁改工程、地铁保护等相关工作。
(3)鉴于本项目在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范围内已完成桥梁主体工程,承包人须负责新建桥梁与已完成桥梁接驳工程以及已完成桥梁剩余附属工程的施工。
(3)招标人要求的部分征地拆迁及其他零星工程等。
(4)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招标文件所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为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招标人有权调整工期。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具有1个已完成的国内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
注:
A.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桥梁工程且已竣工验收;若合同包含桥梁工程以外的专业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桥梁工程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桥梁工程的合同金额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等)。
B.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总承包工程是指竣工验收报告,专业承包工程是指专业工程竣工报告或专业工程验收表或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合同协议书和除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外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总承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将发包人(总承包人)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0万元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且已竣工验收;若合同包含桥梁工程以外的专业且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桥梁工程专业合同金额的,需提供桥梁工程的合同金额证明文件扫描件(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